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奢侈稅深度解讀 - 打房?政治動機? 遊艇、珊瑚業者群起叫屈

奢侈稅深度解讀 - 
打房?政治動機? 遊艇、珊瑚業者群起叫屈

日前,財政部公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又稱奢侈稅),加重打房力道,並增列「炒地皮條例」,持有空地不滿兩年轉手,也會被課稅,總統馬英九更親自宣示:「表達推動奢侈稅政策的決心!」朝野立委表面同一陣線,私下議論紛紛,遊艇、珠寶公會更大聲疾呼,表達不滿之意。

財政部鑒於現行稅制下,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移轉稅負偏低或無稅負,且高額消費帶動物價上漲引發負面感受,為符合社會期待,營造優質租稅環境,必須對特種貨物及特種勞務加徵稅負的必要性。

基於國人對於奢侈稅的疑慮,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日前舉辦首次公聽會。


財政部擬定 總統掛保證

4月6日奢侈稅初審前夕,馬英九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表達推動奢侈稅政策的決心,呼籲立委盡快進行審查通過該案,讓人民感受到社會的居住正義。

會中,馬英九指出,過去兩年台灣經濟逐漸復甦,房價卻因為短期投機炒作不斷高攀,成為許多年輕人的夢魘,就算咬著牙付出房價,房貸也會使生活喘不過氣,買房與否變成年輕人要不要結婚、生小孩的關鍵;政府推動特種銷售稅,是以租稅手段打擊短期投機客,讓房價回歸相對合理水準,並非打擊正常房市。

馬英九認為,推動特種銷售稅的對象僅占5%,約二萬至三萬戶,對於北中南部正常交易與自住用購屋者都不會造成影響,「民眾不必擔心殃及無辜,也不需要付出不應該付出的價格」。

針對「奢侈稅」草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達,財政部須公開透明進行審查並做決定,還要接受行政院、立院、全民共同監督;但不少民意質疑: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第5條例舉10款豁免條款是否有後門?吳敦義則說,絕對沒有後門,而是杜絕糾紛之門,他強調,行政院規劃課徵奢侈稅沒有任何變動,希望於7月1日正式實施。


民怨難平息 祭出奢侈稅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近20年來(1991-2009年)國民所得分配,最高20%的家戶與最低20%家戶所得之比,以從2000年的6.57倍提高到2009年的8.22倍,增加幅度不小,因此,所得分配惡化、貧富差距、課稅公平與社會公益等問題,以致民眾日漸心生不滿。

「貧富不均的問題,將是台灣面臨最大的課題!」長期關注台灣稅改的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建甫表示,課徵奢侈稅不僅能加重買賣不動產稅負,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並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維護租稅公平,此外,對高額消費課稅,亦符合社會期待,還能增加政府稅收。

林建甫指出,為避免造成社會對稅改只圖利富人的不良觀感,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針對高價商品、服務或交易,研議特種消費稅,作為強化租稅負擔對所得分配的移轉效果。

然而,不少人對目前草案規劃,也有存疑,林建甫認為,這項法案制訂方向,是為不影響買氣、符合租稅公平原則,並且一般中產階級都不受影響,未來增加稅收,將用於社會福利與弱勢民眾的服務與照顧上,既可達到社會公平原則,符合社會期待。


草案不嚴謹 立委籲改善

「若奢侈稅財源的用途不予規範,恐為國民黨政府用來變相買票、綁樁的工具!」草案第24條指出,稅課收入、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坦言,這種規範太空泛了,就如同公益彩券發行之初,相關條例並未規範地方政府獲得彩盈補助款後該如何運用,致部分地方政府因財政短缺,予以挪支。

黃偉哲認為,應增訂用途專章,取代政院版空泛的「用於社會福利」,讓奢侈稅發揮最大功用,他建議財源應補助:
一、高中職以下學生之午餐費,
二、高中職以上學生之學費,
三、學齡前童之托育支出,
四、12歲以下兒童及65歲以上老人就醫之掛號費,
五、長期照顧之醫療養支出,
六、其他有關就學、就醫、就養之支出;
同時授權由行政院邀集各相關部會訂定補助金額認定標準與補助辦法,也可訂定適當額度之排富條款。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對奢侈稅也語帶保留,她憂心:「該打的沒打到,卻打到不該打的!」舉例來說,財政部規範非自用住宅與空地持有未滿1、2年出售,將課徵10~15%奢侈稅,「倘若民眾經商失敗、至外地工作等情形,必須出售房屋,也將課以徵稅,」羅淑蕾表示,財政部擬定法案,須做全面性的通盤考量。

另一擔憂,課徵奢侈稅控怕會壓迫國內買氣,導致國人紛紛前往香港、新加坡等鄰近國家消費的負面影響,羅淑蕾指出,課徵豪宅稅資本利得稅會比奢侈稅有意義,但前提是交易價格和金額認定必需透明化

此外,羅淑蕾批評,稅收將用於社會福利,此定義太過於簡化,「社會福利將制定特別專款補助,而不能指望奢侈稅來補助社會弱勢族群,此稅法乃屬於不確定性的稅收,她認為,這種做法相當不適當。」為平息高房價民怨,羅淑蕾說,稅收可用於年輕人買房的補貼,同時,政府相關配套必須做足夠,否則,「奢侈稅恐註定失敗」!

羅淑蕾提醒,奢侈稅若沒做好,反而會造成房價的上揚。


美國有前例 遊艇業崩盤

去年底,總統馬英九公布船舶法,其中以「遊艇專章」通過,間接鼓舞台灣遊艇產業的士氣,接著交通部擬定遊艇碼頭的興建,八斗子、梧棲、烏石等地已執行工程,「沒想到,奢侈稅將遊艇納入其中,無疑扼殺我國遊艇活動的萌芽發展」,台灣遊艇公會榮譽理事長陳朝南無奈說道。

衡酌社會輿情及觀感,陳朝南說,公會並不反對「奢侈稅」的課徵,但政府不可讓人民有前後不一致的印象,「一面鼓勵人民從事海洋活動,一方面又打壓遊艇購買者,」陳朝南參考他國課稅原則,建議應針對「遊艇」部分訂定日出條款,以5年為期,自用遊艇達到一定艘數後才適用本稅則,起徵金額一併為1500萬以上起課徵較為公平

陳朝南舉例1990年美國老布希政府向遊艇產業開徵奢侈稅,隔年,該國遊艇產值急速衰退剩4分之1,有錢人不願意被無理歧視,而拒買遊艇,結果導致工廠歇業,保守估計約2.5萬人失業,「相關遊艇周邊如飯店、保全、觀光業及遊艇維修等無一幸免,稅收反而銳減。」陳朝南呼籲,台灣遊艇的使用存在應視為文化觀光產業的一環,將課徵其稅金,尚祈三思,不應重蹈美國之案例!


草案法令面 模糊地帶多

「僅以26條文欲達到長期全面抑制,其效果恐系有限,非為長遠之計,最後受影響仍為一般民眾與散戶,無法達到政府原先預期效果!」多年執業的律師洪國誌形容。

洪國誌強調,奢侈稅制定係因近期房價不合理飆漲、房屋短期移轉稅負低、土地短期交易未課徵土地增值稅等,造成民眾觀感不佳,而欲以課徵特種銷售稅,該草案擬定仍不明確,導致法令面的模糊空間出現。

就不動產部分,洪國誌認為,草案第2條第1款不分區域、不論賺賠一律按交易金額來課稅,忽略炒作投資客系以都會區或是交通便捷處哄抬、炒高其價格;另外,從高額消費品來說,第2條第2、3、4款針對小客車、遊艇、飛機等超過300萬元以上者欲課與特種銷售稅,對於係含配備後超過300萬元?或係原廠陽春設制超過300萬元者予以課稅,草案內並無詳細說明,洪國誌認為,相關法令面若未明確標示,最終得利者仍是廠商。


傻傻分不清 珊瑚列保育

珠寶公會理事長蕭新才也大聲反彈:「將珊瑚列入奢侈稅中,將導致相關產業30萬人沒頭路!」目前,台灣寶石珊瑚主要銷售管道,80%為外銷市場,20%為國內觀光旅遊市場,陸客又為主要購買者,所銷售管道非一般台灣民眾。

本次,奢侈稅將「珊瑚」及龜殼、玳瑁、象牙、皮草列入保育類,蕭新才不悅地表示,「農委會未將深海寶石珊瑚列入保育類項目,財政部竟越權,將珊瑚與龜殼等保育類動物同列要課徵奢侈稅,這下年產逾十億元的國內珊瑚產業都得關門大吉」。


蕭新才憂心,若寶石珊瑚被列為奢侈課稅,將導致國際觀光客採買的意願,因而造成珊瑚產業的失業潮。

蕭新才表示,珊瑚可分為淺海造礁珊瑚與深海寶石珊瑚,前者「造礁珊瑚」是禁止採捕,後者「寶石珊瑚」是可以採集與販售,「寶石珊瑚產業在台灣已有百年歷史,從珊瑚材料的開採、捕撈、研磨、加工到最後銷售,形成一套完美的產業鏈」,且台灣享有「珊瑚王國」之美名,每年皆賺進不少外匯;這項高度爭議的草案,蕭新才認為,寶石珊瑚是否列入奢侈稅範圍,應該審慎的評估,未來才不會讓法規窒礙難行。

且後,在初審會議中,奢侈稅草案加上「但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包括之」的但書,同時刪去原先「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的豁免項目,並增加房屋改建與都市更新兩項條例,立法院議事人員分析,草案排入院會二、三讀,最快4月22日審議。


資料來源:卓越雜誌 2011-04-13 via PChome新聞

※延伸閱讀:
‧美徵奢侈稅慘敗 台灣當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