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推動觀光 我打造7遊艇港

推動觀光 我打造7遊艇港

  這樣玩 艇有意思
 ▲為落實海洋政策,交通部規畫7個遊艇港,位於宜蘭的烏石港,賞鯨及龜山島旅遊行之有年,每年遊客數量穩定成長。圖為剛返抵港口的賞鯨遊艇,後方為蘭陽博物館。(黃世麒攝)

        快樂出帆!繼立法增訂遊艇專章後,行政院昨日通過交通部提報的遊艇活動發展方案,選定龍洞、大鵬灣、後壁湖等七個港口打造為遊艇港及遊艇碼頭,落實馬總統海洋興國政策

     今年底前,相關部會將耗資台幣十億元,修建、整治七個遊艇港的碼頭或相關設施,預計民國一百零三年底,相關遊艇港及遊艇碼頭泊區可全部完工,每年將可提供就業人口約一千兩百九十人,以及每年約台幣六.三億元的經濟產值。

     交通部指出,為避免過度投資建設,產生閒置空間,將以具有發展潛力與相關政府部門正規畫建設的遊艇港或遊艇碼頭地點,以及改善現有遊艇港為主,因而選定大鵬灣遊艇港、八斗子漁港、烏石漁港、梧棲漁港、龍洞遊艇港、布袋遊艇港及後壁湖遊艇港等七個港口,做為台灣推動遊艇活動的專屬港口及碼頭

     七個遊艇港建置完成後,船席泊位將可增加至四百七十三個;根據交通部掌握的資料,國內登記的遊艇總數為一千五百二十艘,其中,八八%、約一千三百三十艘在澎湖地區,主要是當地居民自用,且限制航行於澎湖水域,而國際商港每年平均受理三十九艘外籍遊艇來台申請,因此,台灣島內船席數量足夠因應。

     交通部指出,推動遊艇發展方案落實後,登記遊艇數量將以年成長八%為目標,外籍遊艇來台數量則為年成長五%,遊艇進出港每年增加一千航次。

     除規畫闢建遊艇港或遊艇碼頭外,經濟部及各地方政府今年底也將完成河川設置簡易遊艇碼頭或其他泊靠設施的檢討,內政部、國有財產局也會檢討放寬遊艇基地土地使用管制,農委會、觀光局、營建署也會妥善配置泊位空間,檢討設置艇庫,改善遊艇出入泊靠硬體設施等,各部會總動員,並由交通部每季召集會議檢討。

     此外,交通部、內政部及國防部也將聯手,於明年底提供完整的我國海圖(含電子地圖),並定期更新資訊,讓台灣不僅是遊艇製造王國,更躍升為遊艇觀光王國。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2011-06-07

2 則留言:

  1. 那為何不見大鵬灣有什麼動作,後壁湖遊艇碼頭也不見有什麼改建的動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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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行政院在中華民國99年底就已規劃有「推動遊艇活動發展方案」此項計畫,預計以7.6億元的預算,將全國一些較具觀光潛力的漁港改建成遊艇碼頭,只是目前這筆預算仍在監察院審查當中。相關消息請見:http://tw-thomas.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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